交通運輸部關于發布附著式輪廓標等5類產品質量行業監督抽查實施規范的公告
交通運輸部關于發布附著式輪廓標等5類產品質量行業監督抽查實施規范的公告
交通運輸部
交通運輸部關于發布附著式輪廓標等5類產品質量行業監督抽查實施規范的公告
交通運輸部關于發布附著式輪廓標等5類產品質量行業監督抽查實施規范的公告
現發布《附著式輪廓標產品質量行業監督抽查實施規范》等5類產品質量行業監督抽查實施規范,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特此公告。
交通運輸部
2023年4月28日
附件:
1.附著式輪廓標產品質量行業監督抽查實施規范;
2.預應力混凝土用鋼絞線產品質量行業監督抽查實施規范;
3.預應力混凝土用金屬波紋管產品質量行業監督抽查實施規范;
4.汽車舉升機產品質量行業監督抽查實施規范;
5.機動車制動液產品質量行業監督抽查實施規范。
附件1
附著式輪廓標產品質量
行業監督抽查實施規范
(JDCC 2023-29)
1 范圍
本規范適用于交通運輸部組織開展的附著式輪廓標(以下簡稱輪廓標)產品質量行業監督抽查,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組織的產品質量行業監督抽查可參照執行。本規范內容包括術語和定義、檢驗依據、抽樣、檢驗要求、判定原則、檢驗結果告知、異議處理、復查、附則及附錄。
2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規范。
2.1 附著式輪廓標
沿道路兩側邊緣設置的、用于指示道路前進方向和邊界的、具有逆反射性能的、附著于構造物上的交通安全設施。
2.2 監督總體
被實施監督的單位產品的全體。
2.3 復檢
對檢驗結果有異議時,為了驗證檢驗結果的有效性,按原檢測方案對備用樣品重新進行檢驗。
2.4 復查
發現的問題處理后,重新進行的抽樣檢驗行為。
2.5 備用樣品
復檢時使用的樣品。
3 檢驗依據
下列引用的文件,其最新版本或修改單均適用于本規范。
GB/T 3978 標準照明體和幾何條件
GB/T 3979 物體色的測量方法
GB/T 24970 輪廓標
JT/T 495 公路交通安全設施質量檢驗抽樣方法
交科技規〔2020〕2號 公路水路行業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
4 抽樣
4.1抽樣產品
抽樣產品應符合GB/T 24970標準的有關要求。
4.2抽樣方法、基數及數量
4.2.1抽樣方法
在新建、改擴建及大修公路工程施工現場、生產企業或銷售企業隨機抽取同一生產企業生產的產品,抽查的產品應具有生產企業的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抽樣人員應不少于2人。
4.2.2 抽樣基數和數量
1)抽樣基數不小于10只;
2)監督總體不大于250只時,同一批原材料和同一工藝生產的白色或黃色輪廓標作為一批,按表1抽取2組檢驗樣品,其中一組作為檢驗樣品,另一組作為備用樣品;
3)監督總體大于250只時,同一批原材料和同一工藝生產的白色或黃色輪廓標按不大于10000只劃分為一個批次,當超過時,將監督總體均分為多個批,隨機抽取1批。工程現場或銷售企業抽樣時,抽取輪廓標64只,每32只作為一組,其中一組作為檢驗樣品,另一組作為備用樣品;生產企業抽樣時,抽取100只,每50只作為一組,其中一組作為檢驗樣品,另一組作為備用樣品;
4)對于抽出的樣品進行唯一性標識。
表1 批量不大于250只時的抽樣方案
批量(只)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50 60 70 80
生產企業 抽
樣
樣
本
數 3 4 5 6 7 8 9 10 11 14 16 18
工程現場或銷售企業 3 3 3 3 3 4 4 5 5 6 7 8
批量(只) 90 100 110 120 130 140 150 170 190 210 230 250
生產企業 抽
樣
樣
本
數 19 21 25 25 30 30 35 35 40 45 50 60
工程現場或銷售企業 9 10 11 12 13 14 15 17 19 20 25 25
4.3樣品處置
4.3.1抽取的樣品在抽樣現場立即封樣,封樣時應有防拆封措施,以保證樣品的真實性。樣品應由檢驗機構的抽樣人員負責攜帶、寄送或監督運輸。
4.3.2在抽樣和樣品接收時,應對樣品、抽樣文書、防拆封措施等關鍵內容進行拍照,以保證對該過程的可追溯性。
4.3.3生產企業對檢測結果無異議后十個工作日內,檢驗機構退回非破壞樣品。
4.4抽樣文書
4.4.1抽樣人員應當使用規定的抽樣文書,詳細記錄抽樣信息。被抽查企業要求特別陳述的情況,應當在抽樣文書中說明。
4.4.2在生產企業或銷售企業內抽樣時,抽樣文書應當由抽樣人員和被抽查企業人員共同簽字確認,并加蓋被抽查企業公章。抽樣文書一式三份,檢驗機構和被抽查企業各執一份,其余一份附于被抽查的樣品包裝中。
4.4.3在工程現場抽樣時,抽樣文書應當由檢驗機構、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工程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被抽查生產企業或者銷售企業的有關人員共同簽字確認。抽樣文書一式七份,檢驗機構、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工程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和被抽查生產企業各執一份,其余一份附于被抽查的樣品包裝中。生產企業人員不在工程現場時,由銷售企業或者施工單位人員將抽樣文書轉交生產企業。
4.4.4 實施抽檢分離抽查時,應將4.4.2、4.4.3中規定的抽樣文書數量增加一份,檢驗機構的抽樣見證人應簽字,并將一份抽樣文書帶回機構。
5 檢驗要求
5.1檢驗項目
輪廓標檢驗項目見表2。
表2 輪廓標檢驗項目
序號 檢驗項目 依據法律法規或標準
1 色度性能(逆反射材料夜間色) GB/T 24970
2 發光強度系數a
3 逆反射系數b
4 反射器的密封性能c
注:
a.逆反射材料為微棱鏡型或玻璃珠型反射器時適用
b.逆反射材料為反光膜時適用
c.反射體為微棱鏡型反射器時適用
5.2 試驗方法
5.2.1色度性能
逆反射材料夜間色采用GB/T 3978規定的標準A光源、照明觀測條件為:視場角為0.1°~1°,入射角為0°,觀測角為0.2°。按GB/T 3979規定的方法,測出反射器試樣光譜的反射比,然后計算出該顏色的色品坐標;蛑苯訙y得各種顏色的色品坐標。
5.2.2發光強度系數
具體過程如下:
a) 把光探測器放在試樣的參考中心位置上,正對著光源,測試出垂直于試樣表面的照度值E⊥。
b) 把上述光探測器置于GB/T 24970中圖7的位置上,把反射器試樣固定在樣品架上。移動光探測器使觀測角為0.2°;轉動試樣,轉動樣品架,使光的入射角β2 (β1=0)分別為0°、±10°、±20°,測出在每個入射角時試樣反射光所產生的照度值Er。
c) 重復步驟b)的過程,使觀測角為0.5°,入射角β2分別為0°、±10°、±20°等各種幾何條件下,測出試樣反射光所產生的照度值Er。
d) 用式(1)計算出不同觀測角和入射角條件下的發光強度系數R:
……………………(1)
式中:
Er——光探測器在不同觀測角和入射角條件下測得反射光的照度,單位為勒克斯(lx);
d——試樣參考中心與光探測器孔徑表面的距離,單位為米(m);
E⊥——試樣在參考中心上的垂直照度,單位為勒克斯(lx)。
5.2.3逆反射系數
具體過程如下:
a) 測試輪廓標用反光膜在觀測角分別為0.2°、0.5°、1.0°,入射角β1 (β2=0) 分別為 -4°、15°、30°時的發光強度系數;
b) 用式(2)計算出在不同觀測角和入射角條件下的逆反射系數R′:
……………………(2)
式中:
A——試樣的表面面積,單位為平方米(m2)。
注:輪廓標用反光膜的逆反射系數也可用試樣與標準樣板對比的測量方法和儀器進行測試。其標準樣板需定期到計量檢定單位標定。
5.2.4反射器的密封性能
將產品試樣或反射器試樣放入溫度為50℃±3℃、深度為200mm±30mm的水中,使逆反射表面向上,浸泡15min之后,在10s內,迅速將試件取出并立即放入溫度為5℃±3℃、同樣深度的水中,再浸泡15min。重復上述試驗3次,使試樣總計經受4個熱冷循環的浸泡。然后取出試樣,擦干其表面的水分,目測進行檢查。
5.3檢驗應注意的問題
5.3.1檢驗原始記錄應如實填寫,保證真實、準確、清楚、完整,不得隨意涂改。確需更改的,更改處應經檢驗人員和檢驗報告簽發人共同簽字確認。
5.3.2檢驗過程中遇有樣品失效或檢驗儀器設備故障等情況致使檢驗無法進行時,應如實記錄,并保留充分的證據。
5.3.3檢驗機構檢驗后的試樣應按規定進行保存,不合格的試樣應拍照留存。
5.3.4在完成表2中1~3檢驗項目后,再進行反射器的密封性能檢驗。
6 判定原則
6.1樣品的合格判定
任一檢驗項目不合格,該樣品判定為不合格。
6.2 批的合格判定
6.2.1 批量不大于250只
當樣本數小于10只時,不合格數大于0只,批判定為不合格;當樣本數不小于10只時,不合格數大于1只,批判定為不合格。
6.2.2批量大于250只
不合格樣品數大于3只時,批判定為不合格。
7 檢驗結果告知
檢驗機構應及時將檢驗結果通知單送達生產企業,并報交通運輸部備案。
在工程現場進行的監督抽查,其檢驗結果通知單還應同時送達工程建設單位和工程所在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8 異議處理
8.1對檢驗機構的檢測數據有異議,生產企業可向交通運輸部提出復檢申請,具備檢驗條件的,交通運輸部委托具有法定資質的檢驗機構進行復檢。
8.2復檢使用備用樣品,按5.1規定的項目和5.2規定的方法進行檢驗,并按6規定的原則進行合格判定。當復檢結果合格,以復檢結果為準。當復檢結果仍不合格,維持原檢驗結果不變。
9 復查
生產企業完成整改后,可向交通運輸部提交整改報告和復查申請,交通運輸部委托具有法定資質的檢驗機構按原方案進行復查,并由檢驗機構將復查結果反饋給生產企業。
10 附則
本規范編寫單位:中路高科交通檢測檢驗認證有限公司。
本規范由交通運輸部管理。
本規范自發布之日起實施,《附著式輪廓標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規范(試行)》(交辦科技〔2014〕117號)同時廢止。
11 附錄
附錄1:檢測記錄表
附錄2:行業監督抽查檢測報告格式
附錄1:檢測記錄表
附著式輪廓標產品檢測記錄表
記錄編號: 共 頁 第 頁
產品名稱
型號規格
檢測日期 檢測類型 抽樣地點
檢測依據 GB/T 24970《輪廓標》a) 。
判定依據 1、GB/T 24970《輪廓標》a);
2、《附著式輪廓標產品質量行業監督抽查實施規范》b)。
檢測環境條件 溫度: ℃ 濕度: %R.H.
檢
測
用
主
要
儀
器 序號 名 稱 型號規格 設備編號 檢測前情況 檢測后情況
a)使用時在標準編號后增加“發布年代號”;b)使用時在實施規范前增加“實施規范編號”。
附著式輪廓標產品檢測記錄表
記錄編號: 共 頁第 頁
序號 檢測項目 檢測數據 平均值 檢測
結果
1# 2# 3#
1 色度性能 白色逆反射材料 x
y
黃色逆反射材料 x
y
2 白色反射器發光強度系數,cd·lx-1 α=0.2o β2=0o
β2=+10o
β2=-10o
β2=+20o
β2=-20o
α=0.5o β2=0o
β2=+10o
β2=-10o
β2=+20o
β2=-20o
黃色反射器發光強度系數, cd·lx-1 α=0.2o β2=0o
β2=+10o
β2=-10o
β2=+20o
β2=-20o
α=0.5o β2=0o
β2=+10o
β2=-10o
β2=+20o
β2=-20o
附著式輪廓標產品檢測記錄表
記錄編號: 共 頁第 頁
序號 檢測項目 檢測數據 平均值 檢測
結果
1# 2# 3#
3 白色反光膜逆反射系數, cd·lx-1·m-2 α=0.2o β2=-4o
β2=15o
β2=30o
α=0.5o β2=-4o
β2=15o
β2=30o
α=1o β2=-4o
β2=15o
β2=30o
黃色反光膜逆反射系數, cd·lx-1·m-2 α=0.2o β2=-4o
β2=15o
β2=30o
α=0.5o β2=-4o
β2=15o
β2=30o
α=1o β2=-4o
β2=15o
β2=30o
4 反射器的密封性能
檢測: 復核: 日期:
附錄2:行業監督抽查檢測報告格式
(CMA章)
編號:
檢測報告
產品名稱: 附著式輪廓標
型號規格:
委托單位: 交通運輸部
檢測類別: 監督抽查
批準日期: 年 月 日
檢測機構名稱
(按承檢機構全稱填寫,并加蓋機構檢測專用章)
注意事項(應包含如下內容)
1.報告無“檢測專用章”或“檢測單位公章”無效。
2.復制報告未重新加蓋“檢測專用章”或“檢測單位公章”無效。
3.報告無檢測、審核、批準人簽字無效。
4.報告涂改無效。
地 址: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網 址:
電子郵件:
檢測機構名稱
檢測報告
編號: 共 頁 第 頁
產品名稱 附著式輪廓標 型號規格
委托單位 交通運輸部 檢測類別 監督抽查
生產單位 生產日期 年 月 日
送 樣 者 到樣日期 年 月 日
抽 樣 者 抽樣日期 年 月 日
抽樣地點 抽樣基數
檢測日期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樣品數量
檢測項目
檢測依據 GB/T 24970《輪廓標》a) 。
判定依據 1、GB/T 24970《輪廓標》a);
2、《附著式輪廓標產品質量行業監督抽查實施規范》b)。
檢測環境 溫度: ℃ 濕度: %R.H.
檢
測
結
論 在 處,對 生產的 產品進行了行業監督抽查。共抽取了 樣品,按照GB/T 24970《輪廓標》a)要求進行了 性能指標的檢測,依據GB/T 24970《輪廓標》a)、《附著式輪廓標產品質量行業監督抽查實施規范》b)進行判定,不合格項為 。
該監督總體通過/未通過××××年度交通運輸產品質量行業監督抽查(合格/不合格)。
(檢測結果見報告第×~×頁)
檢測單位蓋章
報告批準日期: 年 月 日
a)使用時在標準編號后增加“發布年代號”;b)使用時在實施規范前增加“實施規范編號”。
檢測: 審核: 批準:
檢測機構名稱
檢測報告
編號: 共 頁 第 頁
檢
測
用
主
要
儀
器 序號 名 稱 型號 設備編號
樣
品
說
明 1、樣品編號:
2、相關信息:
建設項目名稱:
工程部位(樁號):
施 工 單 位 :
監 理 單 位 :
建 設 單 位 :
檢
測
說
明
檢測機構名稱
檢測報告
編號: 共 頁 第 頁
檢 測 項 目 技 術 要 求 檢 測 結 果
檢測值 單項結論
1.色度性能(逆反射材料夜間色)
(0/0.2,標準A光源) 1.1
白色 色品坐標
(x,y) 在以下六角點色品坐標組成的六邊形內
(0.310,0.348);(0.453,0.440)
(0.500,0.440);(0.500,0.380) (0.440,0.380);(0.310,0.283)
1.2
黃色 色品坐標
(x,y) 在以下四角點色品坐標組成的四邊形內
(0.545,0.424);(0.559,0.439)
(0.609,0.390);(0.597,0.390)
2.反射器的密封性能 在50C3C水中浸泡15min后, 立即浸入5C3C的水中15min,經過4個循環試驗后,輪廓標用微棱鏡型反射器不應出現被水或霧氣滲入的現象。
檢測機構名稱
檢測報告
編號: 共 頁 第 頁
檢 測 項 目 技 術 要 求 檢 測 結 果
輪廓標反射器的發光強度系數最小值
觀測角 入射角 微棱鏡型 玻璃珠型 檢測值 單項結論
3.
發光強
度系數
(cd·lx-1) 3.1
白色 0.2 0 4.65 1.50
+10 3.75 1.20
-10 3.75 1.20
+20 1.95 0.60
-20 1.95 0.60
0.5 0 2.25 0.50
+10 1.85 0.45
-10 1.85 0.45
+20 0.93 0.40
-20 0.93 0.40
3.2
黃色 0.2 0 2.90 0.75
+10 2.35 0.60
-10 2.35 0.60
+20 1.21 0.30
-20 1.21 0.30
0.5 0 1.45 0.25
+10 1.20 0.22
-10 1.20 0.22
+20 0.56 0.20
-20 0.56 0.20
檢測機構名稱
檢測報告
編號: 共 頁 第 頁
檢 測 項 目 技 術 要 求 檢 測 結 果
輪廓標反光膜的逆反射系數最小值
觀測角 入射角 Ⅳ類 Ⅴ類 檢測值 單項結論
4.
逆反射系數 (cd·lx-1·m-2) 4.1白色 0.2 -4 360 580
15 265 348
30 170 220
0.5 -4 150 420
15 111 252
30 72 150
1 -4 35 120
15 28 72
30 20 45
4.2黃色 0.2 -4 270 435
15 202 261
30 135 165
0.5 -4 110 315
15 82 189
30 54 110
1 -4 26 90
15 20 54
30 15 34
檢測: 審核:
附件2
預應力混凝土用鋼絞線產品質量
行業監督抽查實施規范
(JDCC 2023-02)
1 范圍
本規范適用于交通運輸部組織開展的預應力混凝土用鋼絞線(以下簡稱鋼絞線)產品質量行業監督抽查,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組織的產品質量行業監督抽查可參照執行。本規范內容包括產品種類、術語和定義、檢驗依據、抽樣、檢驗要求、判定原則、檢驗結果告知、異議處理、復查、附則及附錄。
2 產品種類
本規范涉及的產品種類為標準型鋼絞線。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規范。
3.1 監督總體
被實施監督的單位產品的全體。
3.2復檢
對檢驗結果有異議時,為了驗證檢驗結果的有效性,按原檢測方案對備用樣品重新進行檢驗。
3.3復查
發現的問題處理后,重新進行的抽樣檢驗行為。
3.4備用樣品
復檢時使用的樣品。
4 檢驗依據
下列引用的文件,其最新版本或修改單均適用于本規范。
GB/T 5224 預應力混凝土用鋼絞線
GB/T 21839 預應力混凝土用鋼材試驗方法
交科技規〔2020〕2號 公路水路行業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
5 抽樣
5.1抽樣產品
抽樣產品應符合GB/T 5224標準的有關要求,強度級別為1860MPa。
5.2抽樣方法、基數及數量
5.2.1抽樣方法
在新建、改擴建及大修公路工程施工現場、生產企業或銷售企業隨機抽取同一生產企業生產的產品。抽查的產品應具有生產企業的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抽樣人員應不少于2人。
5.2.2抽樣基數和數量
1)以同一個生產企業生產的同一批鋼絞線,具有同一強度級別、同一公稱直徑、同一結構代號的預應力混凝土用鋼絞線作為監督總體。抽樣基數、抽樣數量見表1。
表1 抽樣基數、抽樣數量
產品名稱 產品種類 抽樣基數(盤) 監督總體 抽樣方式 抽樣數量(組)
預應力混凝土用鋼絞線 標準型鋼絞線 ≥3 ≥3盤
且重量≤60噸 在符合產品種類和抽樣基數的前提下,從每個監督總體(同一企業生產的同一批次、同一強度級別、同一公稱直徑、同一結構代號的產品)中隨機抽取。 每個監督總體隨機抽取2盤,在每盤中任意一端先截去長度大約300mm一段不用,然后截取長度1200mm樣品3根為一組。
其中任意一組作為檢驗樣品,另一組作為備用樣品。
2)對于抽出的樣品進行唯一性標識。
5.3樣品處置
5.3.1抽取的樣品在抽樣現場立即封樣,封樣時應有防拆封措施,以保證樣品的真實性。樣品應由檢驗機構的抽樣人員負責攜帶、寄送或監督運輸。
5.3.2在抽樣和樣品接收時,應對樣品、抽樣文書、防拆封措施等關鍵內容進行拍照,以保證對該過程的追溯性。
5.3.3生產企業對檢測結果無異議后十個工作日內,檢驗機構退回非破壞樣品。
5.4抽樣文書
5.4.1抽樣人員應當使用規定的抽樣文書,詳細記錄抽樣信息。被抽查企業要求特別陳述的情況,應當在抽樣文書中說明。
5.4.2在生產企業或銷售企業內抽樣時,抽樣文書應當由抽樣人員和被抽查企業人員共同簽字確認,并加蓋被抽查企業公章。抽樣文書一式三份,檢驗機構和被抽查企業各執一份,其余一份附于被抽查的樣品包裝中。
5.4.3在工程現場抽樣時,抽樣文書應當由檢驗機構、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工程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被抽查生產企業或者銷售企業的有關人員共同簽字確認。抽樣文書一式七份,檢驗機構、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工程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和被抽查生產企業各執一份,其余一份附于被抽查的樣品包裝中。生產企業人員不在工程現場時,由銷售企業或者施工單位人員將抽樣文書轉交生產企業。
5.4.4 實施抽檢分離抽查時,應將5.4.2、5.4.3中規定的抽樣文書數量增加一份,檢驗機構的抽樣見證人應簽字,并將一份抽樣文書帶回機構。
6 檢驗要求
6.1檢驗項目
檢驗項目見表1。
表1 檢驗項目
序號 檢驗項目 依據法律法規或標準
1 0.2%屈服力Fp0.2 GB/T 5224、
GB/T 21839
2 最大力Fm
3 最大力總伸長率Agt
6.2試驗方法
鋼絞線0.2%屈服力Fp0.2、最大力Fm、最大力總伸長率Agt檢驗項目的試驗應按GB/T 5224、GB/T 21839規定的方法進行。
6.3檢驗應注意的問題
6.3.1檢驗原始記錄應如實填寫,保證真實、準確、清楚、完整,不得隨意涂改。確需更改的,更改處應經檢驗人員和檢驗報告簽發人共同確認。
6.3.2檢驗過程中遇有樣品失效或檢驗儀器設備故障等情況致使檢驗無法進行時,應如實記錄,并保留充分的證據。
6.3.3檢驗機構檢驗后的試樣應按規定進行保存,不合格的試樣應拍照留存。
7 判定原則
每個檢驗項目,3個試樣中任意一根不合格,該檢驗項目不合格。任一檢驗項目不合格,判定被抽查產品的監督總體不合格。
8 檢驗結果告知
檢驗機構應及時將檢驗結果通知單送達生產企業,并報交通運輸部備案。
在工程現場進行的監督抽查,其檢驗結果通知單還應同時送達工程建設單位和工程所在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9 異議處理
9.1對檢驗機構的檢測數據有異議,生產企業可向交通運輸部提出復檢申請,具備檢驗條件的,交通運輸部委托具有法定資質的檢驗機構進行復檢。
9.2復檢應使用備用樣品。按6.1規定的項目和6.2規定的方法進行檢驗,并按7規定的原則進行合格判定。當復檢結果合格,以復檢結果為準。當復檢結果仍不合格,維持原檢驗結果不變。
10 復查
企業完成整改后,可向交通運輸部提交整改報告和復查申請,交通運輸部委托具有法定資質的檢驗機構按原方案進行復查,并由檢驗機構將復查結果反饋給生產企業。
11 附則
本規范編寫單位:中路高科交通檢測檢驗認證有限公司。
本規范由交通運輸部管理。
12 附錄
附錄1:檢測記錄表
附錄2:行業監督抽查檢測報告格式
附錄1:檢測記錄表
預應力混凝土用鋼絞線產品檢測記錄表
記錄編號: 共 頁 第 頁
產品名稱
型號規格
檢測日期 檢測類型 抽樣地點
檢測依據 1、GB/T 5224《預應力混凝土用鋼絞線》a);
2、GB/T 21839《預應力混凝土用鋼材試驗方法》a)。
判定依據 1、GB/T 5224《預應力混凝土用鋼絞線》a);
2、《預應力混凝土用鋼絞線產品質量行業監督抽查實施規范》b)。
檢測環境條件 溫度: ℃ 濕度: %R.H.
檢
測
用
交通運輸部關于發布附著式輪廓標等5類產品質量行業監督抽查實施規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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